北京市民政局日前印发《北京市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》,明确提出建立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社会监督员机制。社会监督员优先从本市常住老年人、入住本市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或其家属、接受养老服务机构居家照护服务的老年人或其家属等人群中招募。
《管理办法》共十二条,重点对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、社会监督员库建立和民政部门职责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。
根据《管理办法》,社会监督员对本市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开展义务监督,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。社会监督员为自愿参与,需要在本市常住,有固定的联系地址及电话,关心本市养老服务工作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具备履行社会监督职责的能力素质。
民政部门将根据辖区实际情况,每年定期招募社会监督员,并建立社会监督员库。社会监督员优先从入住本市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或其家属、接受养老服务机构居家照护服务的老年人或其家属、在本市常住的老年人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新闻媒体从业人员,以及其他热心公益的人士中选择。
《管理办法》提出,民政部门每年对社会监督员库中的人员进行更新,对上一年度表现突出的社会监督员,可依其意愿优先纳入社会监督员库。民政部门适时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,集中听取社会监督员对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的意见和建议,对社会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形成工作台账,督办整改,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向社会监督员反馈。
免责声明: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与养老网无关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
3月17日,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,为推动老年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,陕西省民政厅联合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《关于丰富老年文化繁荣养老产业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明确了四个方面重点任务,提出十项措施丰富老年文化繁荣养老产业。
唯有将标准化建设深度融入技术创新、政策设计、社会参与的全局,才能让亿万老年人共享科技发展的红利——毕竟,老龄社会的终极考验,不是“如何养老”,而是“如何让生命优雅地老去”,而标准化正是通往这一愿景的基石。
主办单位:中国老年大学协会 国声智库
学术指导: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
著作权登记证书(国作登字-2016-F-00275422)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号(2018SR111019)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:(京)字第29677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:新出发京零字第东240106号
Copyright © 2016-2024 GuoJiaYangLao.com 养老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4960号-2